收入与消费是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主要因素,也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之一,现从我旗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和消费趋势方面分析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变化。
一、收入稳步增长
今年一季度我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84元,与去年同期增加563元,增长10.6%。
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发放年终奖金、福利等收入在逐年增长的同时有一部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从事第二职业取得劳动报酬,另外去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人均调资900多元,离退休人员人均调资近600元,补发在2009年8月份,因此去年一季度报表不反映这部分收入。随着城镇化建设和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典当行及民间借贷在日益繁荣,房屋租赁费也快速上涨等因素直接导致财产性收入明显增加。
二、消费趋势发生变化
随着我旗城镇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改观,消费观念也由以往的温饱型向现在的享受型转变着。
住户资料显示:一季度我旗城镇居民消费支出人均5036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02元,增长21.8%。从消费结构来看用于吃、穿、住、行的支出仍然是消费主体,占总消费的74.4%。在食品、医疗保健、教育文化等消费支出平稳增长的同时,交通通信和家庭设备用品支出增速相对突出,分别为71.8%和80.1%与往年相比呈高速增长态势。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及电脑、家用汽车价格的下调,电脑及家用轿车已成为当前的新消费热点之一。我旗城镇居民家用轿车的拥有量由去年的每百户40辆增加到44辆,增长10.0%,电脑由去年的每百户42台增加到56台,增长33.3%。(苏雅拉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