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统发〔2011〕15号
各旗区统计局、康巴什发展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1年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认真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鄂尔多斯市统计局2011年
对旗区统计重点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统计“三个提高”,进一步调动各旗区统计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全市统计工作协调有序开展,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系统的信息、咨询、监督职能,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在总结以往考核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和原则
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以加强统计服务为重点,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突破,以提升统计整体功能和统计能力为目标,以推进“四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在统计系统内部形成一种争先创优、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考核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时间和范围
考核时间为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考核范围为各旗区统计局、康巴什新区发展局。
三、考核内容(1000分)
(一)基本业务(300分)
做好基本业务是统计工作的核心,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及专项调查是确保数据质量的关键。基本业务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按报表质量和上报时效由各专业科室排出名次,第一名满分,其它名次按顺序依次递减;二是由局数据巡查小组根据各次数据巡查情况打分;最后由考核科将两项得分情况汇总后得出各旗区基本业务最终分值。
(二)统计服务(200分)
各旗区统计局每年至少完成5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全年人均完成3篇统计分析。各旗区要于季后5日前上报分析采用情况,市局对旗区分析采用情况将按季进行通报。统计分析报告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不得分,完成任务的,按采用层次分别记分,最后按人数将各旗区总分平均后排出名次,第一名满分,其它名次按顺序依次递减。这项工作由考核科、综合科监督考评。
(三)人口普查(100分)
按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这项工作由人口普查办公室监督考评。
(四)“四大工程”建设(200分)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着力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企业一套表制度、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和联网直报系统“四大工程”进程;成立统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建立统计门户网站和内部工作网站;进一步完善视频会议室;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统计站,并接入统计专网;实现旗区统计局“五星级”达标建设。这项工作由相关科室及计算站监督考评。
(五)统计能力(200分)
加强旗区统计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改革创新作为重中之重,从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统计内容、服务方式、技术手段、统计法制等六个方面求得突破。强化财务管理、政务信息、干部培训、统计执法等各项工作。这项工作由市局领导及相关科室监督考评。
四、考核及奖励办法
(一)各旗区于7月10日、12月10日前上报上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
(二)单项重点工作得分按照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第一名得满分,后面各名次依次递减该项分值的5‰。五项单项得分汇总得出各旗区综合得分和名次。
(三)考核设综合奖和单项奖两类,综合奖取综合得分前3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单项奖取基本业务、统计服务、人口普查、“四大工程”建设、统计能力等5个单项考核的第1名,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