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统发〔2011〕19号
各科室、队、站、中心: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11〕35号)精神,加强对市统计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统计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督促落实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许文华 副局长
副组长:王 静 办公室主任
成 员:梁育栋 办公室副主任
张宇栋 办公室副主任
康海杰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